2010年11月1日 星期一

UBCLE i love blo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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續三十日解放鏡頭後的真實影像,給自我三種顯像姿態。 活動規則: * 任選下列三種不同參展模式,連續三十天發表攝影作品 / 創作影像圖文。 * 最多可缺席不連續四天,缺展多於四天者視為挑戰失敗。 * 請取用三種版本 I Love Blog 迷你 icon 置於網誌,響應聯播!<點我> * 報名方法: 在 BBS 上報名<按此查看今日主題: 按此參與討論非挑戰者自由入席: * 志在參加,不在得獎 - UBCLE 竭誠歡迎有志攝影同好三十天內隨時加入集體線上攝影展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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